20161201 如果真的要轉校了要注意什麼問題

 如果真的要轉校了要注意什麼問題

 貓大

   再怎麼做好事前準備,打聽好消息,都還是難免會遇到學校出問題的情況,好比說,突然財務狀況不好倒掉,或是賺太多被強國人收購,或是學校太熱門一下去了太多人,都會造成你可能被迫或是想要離開學校。在離開前大概不至於大聲嚷嚷,私底下到處打聽其他學校的情況,一旦決定後,要跟學校攤牌了,該注意那些事情呢?

  謝安真的名言:可是瑞凡,我回不去了~,如果你還沒到這樣死心的情況,請轉到本貓之前的文章,看看怎樣可以跟學校討論與溝通各種可行的解決方案。如果你確定要轉了,也找好學校了,再接著看下去~~

   首先,先討論轉學的時間,最好的時間莫過於剛剛考到執照,好比說PPL或是IR時,這時,所有學習告一段落,可以從容的帶著這張執照,到其他學校去開始全新的訓練課程;但是,特別注意的是,持I-20入境如果在六個月內要轉校,無需要出境,如果超過六個月後,需要出境再入境一次,當然這並不是太困難,你可以去墨西哥繞一圈再回來就可以。離開學校前,記得要索取飛行時數證明與飛安無意外證明。當然飛行時數可以在logbook上算出,但是有時會被懷疑造假,所以通常會請學校出示證明。還有一個事要注意的,如果你想在拿到CPL後拿教官並留下任教(假設新的學校可以發F-1),那請一定要在IR的訓練開始前轉校並確認意願,這是美國移民局的規定。

   另一種是你在學習到一半時,已經完全受不了,鐵了心要離開,這時除了上面說的兩個記錄外,還得另外要一個地面課程的上課記錄,這樣你轉到新學校後才不用全部重頭再上一次地面課程。有了上課記錄,到新學校後,並無法全部抵免(法兒(ps)說的),要看新學校的主任教官說你還要上多少,所以,還是等拿完某張執照時再考慮吧,真心建議。

  問題來了,你有求於學校,如果不是學校願意讓你走的情況,通常就會有許多招數使出,讓你心生畏懼,下面是幾個常見的招數,讓我們來見招拆招:

1. 錢,當然用錢卡你。如果你之前是使用package price學飛的話,學校可能把你的rate改為pay as you go,當然這時的rate就會比package price高,因為學校會說這是學校制度,你要享有package price需要從頭上到CPL,所以如果你中途退出我們就用pay as you go計算價格。這一加可能每小時多10~15鎂,以PPL來說,就可能多了700~1000鎂。還有一種,是明訂違約金,好比說你無法從頭上到完,就罰你2,000鎂,當然你會問憑什麼? 學校會說因為你要來學飛,我可能需要多租/買飛機,那你中途離開,當然要罰你。還有一種學校,如果你要離開,直接收你高額的轉校手續費,這些都可能讓你望而卻步。唯一可以避免的方式是仔細審閱合約,當然如果合約中有明訂要這樣做,你就一定要將這個費用計入離開學校的成本,無解。但是如果合約沒有訂,除了據理力爭,也要留下所有證據,就算不能在美國告他,至少也可以告訴之後的同學不要再受害。

2. 文件,如剛剛所說的,如果你要離開,需要拿時數證明與飛安證明,更慘的是,如果你是在課程中一半離開,不想在新學校重上地面課程,你還要多拿一個Part141的地面課程記錄,如果沒有,新學校無法折抵。就算你真的在原來的學校上過地面課程,他們也可以用許多方式拒絕或延後提供,這時只好動之以情(說真的因為媽媽家的鄰居的朋友的哥哥養的貓會對飛機過敏之類的藉口),說之以理(上課拿記錄,天經地義),誘之以利(好吧,回到第一項,你要多少錢可以生出那薄薄的一兩張紙)。最後如果你氣到,也可以就不要了,大不了我到新學校重上一次就是了,也是可以考慮的一個選項。上課記錄可以不拿,飛行時數與飛安記錄就比較麻煩了。飛安記錄可以到FAA調,但是飛行時數如果有人質疑你的logbook, 那可能還是得請原學校開具證明。

3. 考核,如果你天才到在考核前讓學校知道你考完就要離開,那就會有些學校可能用延誤考核的方式卡你,一是不讓教官簽你考核,讓你一直review,或是排考官,怎麼排都排不到你,讓你空等,然後手感跑掉,得再排review飛行;要不然就考不過。當然解法是你可以去找外面的考官考,但是,還是需要教官的簽名才能考,所以這真的很惡質吧? 天才一點,考完再說好嗎?

 4. 口頭恫嚇,這種情況是如果你要離開了,學校會告訴你他們人脈很廣,只要唱衰你,你不但去其他學校會有問題,更慘的是連進航空公司都會有問題。這當然非常嚇人,但是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在美國的飛行學校,因為美國的飛行學校跟台灣航空公司有聯結的不太多,就算有,也大多只會說好話,不太說壞話。所以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你應該更要冷靜的判斷這樣的恫嚇是否為真,是不是真的會有影響。當然,如果學校真的有問題,離開的學生多了,我想這樣的恫嚇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力了。

   當然這些事情在國外發生,許多學生會覺得求助無門,面對學校的予取予求,律師費又高的嚇死人,這時一則可以找當時代辦的機構協助處理(ㄟ,機會不大,還是可以試試),如果真的不行,嚥不下這口氣,也可以找貓大討論看看有沒有什麼更好的方式處理,如果真的有幫到,再收大薯好了。

  這篇希望大家都只是備而不用喔~

Ps. 法兒 = FAR = Federal Aviation Regulations = 美國聯邦航空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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